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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部门进一步加强物业企业落实生活垃圾管理责任的建议
代表姓名
办理状态
姜涛 已办结
主办单位:区房产服务中心   
内容:

        2020年12月,徐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颁布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物业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为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由于部分物业企业,存在认识不到位,人力财力保障不到位等实际问题,造成小区内保洁水平低下,巡回保洁形同虚设,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存在较大盲区,整体降低小区内环境质量,群众意见较大。建议:房产管理部门组织相关街道办事处,严格依据徐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内容,加大对物业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开展小区清扫保洁等工作的监管,确保条例规定落到实处,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感和获得感。

答复:

姜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房产部门进一步加强物业企业落实生活垃圾管理责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

一、积极参与垃圾收集点位选址

区房产服务中心要求物业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积极配合区城管局做好垃圾收集点的选址工作,广泛征求业主意见,化解矛盾,选择最合理、最方便的位置建设垃圾收集点。

二、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引导

区房产服务中心要求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积极配合办事处、社区开展好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工作,每一个物业工作人员都要学习垃圾分类知识,争做垃圾分类引导员。通过张贴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入户宣传、业主微信群分享垃圾分类知识、举办有奖垃圾分类等活动向业主做好宣传引导工作。通过大力宣传让居民知道实行垃圾分类,能够减少污染、变废为宝、有效利用资源。对垃圾分类工作中好的做法和典型人物进行宣传,在小区中起到引导带动作用,以一个党员带动一个家庭,一个楼长带动一栋楼,全力推动垃圾分类工作。

三、加强日常巡查检查

针对垃圾桶撤掉后垃圾落地现象,区房产服务中心加大了对小区的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物业企业整改。现在物业公司针对撤桶后,垃圾落地情况,加大了人力、财力的投入,白天已经增加了百分之五十的保洁力量,基本做到不间断巡查,发现落地垃圾及时收集,夜间也安排保安人员在巡查小区时,发现落地垃圾及时收集。

同时,区房产服务中心指导物业公司做好取证举报工作,针对被发现屡次不听工作人员劝阻,随意丢弃垃圾的业主,应保存证据材料,及时向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报告,相关部门依照《徐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感谢您对我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