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详情
一、代表小组年初制定年度活动计划,对全年的代表小组活动进行安排。每年的代表小组活动不少于4次。
二、代表小组活动的主要内容为:
(一)学习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上级人大决议、决定,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视察、调研;
(二)开展联系和接待选民活动,听取选民意见;
(三)听取有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协助本级人民政府推行工作;
(四)交流代表活动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建议。
三、代表小组活动由小组召集人组织。小组召集人要在开展活动的前3天将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本组全体代表。每位代表要准时参加活动,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活动的,应当向小组召集人请假。
四、代表小组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时,代表可以向有关单位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但不直接处理问题。
五、每次代表小组的活动情况,应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