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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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政代表会议政代表联系群众制度

        一、议政代表应当与社区选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经常听取和反映他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努力做好服务工作。

        二、议政代表在每次议政代表会和议政代表小组活动前,应当积极主动地深入社区,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听取选民群众的意见建议。

        三、议政代表应当在广泛联系选民群众的基础上,30名左右的选民群众保持经常联系。

        四、议政代表在联系选民群众时,要积极向选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并根据要求传达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人大街道工委会议的精神。

        五、议政代表要认真受理和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对于所反映的问题,应当及时向议政代表组长或人大街道工委反映。

        六、议政代表在任期内应当虚心接受选民群众的监督,主动向选民群众汇报履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