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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主管部门加强对物业公司管理的意见建议
代表姓名
办理状态
陈永 已办结
主办单位:区房产服务中心   
内容:

        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物业管理已经成为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同时也产生一系列问题,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物业公司与业主矛盾不断凸显。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提升城市品位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有效化解物业管理中的矛盾和问题,建立科学长效管理机制,努力提高小区物业管理的整体水平和质量。

        建议主管部门对投诉率高、问题反映集中和达不到服务标准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重点监督检查,采取实地调研,联合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其限期整改、降低收费标准等措施,督促物业服务公司提高物业服务质量,为业主营造一个舒适温馨的居住氛围。

答复:

陈永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主管部门加强对物业公司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

房产中心联合办事处指导、监督物业公司开展服务工作,促进物业公司、业主之间化解矛盾,旨在创建和谐人居环境。

一是区房产服务中心联合街道办事处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指导、帮助,并派人参与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组建及日常工作,对业委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人选进行甄别把关。协调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居民之间的关系,监督其正确履行职责。对业主委员会的监管,主要是依法筹备选举出合格的业委会成员、制定《业主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监督其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对违规行为及时责令改正并通告全体业主,对到期的业委会及时收回印章和财物,组织换届。严查业委会成员参与物业经营、收受物业公司好处或者涉嫌卖盘得利的行为,一经发现,及时掌握材料固定证据,移交派出所或检察机关严厉打击。

二是结合“463”环境整治与提升专项行动,落实“六个一”工作措施,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督指导,及时了解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并督促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管理服务标准进行服务,落实责任范围内的清扫保洁和绿化美化工作。检查物业日常服务质量,督促物业企业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开展物业服务,要求物业企业将物业服务内容、标准和服务人员、岗位设置在小区出入口显著位置公示。并通过物业企业一天现场检查两遍,社区检查一遍,办事处一周检查一遍,区物业主管部门一月检查一遍并通报后5名小区,市住建局一月召开一次调度会的工作措施,促使物业服务企业提高服务质量。

三是通过物业开放日的形式有效化解物业管理中的矛盾和问题。开放项目的水、电、设备房,开放消防监控中心,开放办公场所,凡是能开放的都开放。通过开放业主对物业了解深刻了,把过去“看门、扫地”简单的物业摈弃了。“物业不简单,物业很复杂,物业很琐碎,物业很艰苦”逐渐成为业主的共识。另外开放时把公共区域的水电消耗进行公示让业主了解,物业开放后增进了物业企业和业主之间信任,有效的化解了物业管理中的矛盾。

下一步,区房产服务中心将建立物业管理信用体系,对参与物业管理的物业企业、项目负责人实施信用管理,建立物业企业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充分发挥市场调节机制,利用优胜劣汰,把服务理念落后,服务水平低下,服务管理混乱的物业企业淘汰出市场,鼓励有实力、有能力、有创新的物业企业做大做强,更好的服务业主,为业主营造一个舒适温馨的居住环境。

感谢您对我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