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之家
内容详情
关于将2018年以后移交的社区服务用房、养老服务用房纳入国有资产规范管理的建议
代表姓名
办理状态
袁龙旭
详细地址:云龙区汉风街道昆仑社区
内容:

    近年来,随着我区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许多新建小区陆续交付使用,配套的社区服务用房按照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养老服务用房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建设,大量的社区用房移交给了所在社区使用。但在2018年以后,10多个小区的社区服务用房、养老服务用房在交接、使用、管理过程中,存在移交流程不规范、移交主体不明晰、闲置浪费较突出、日常管理不到位等现象。

    根据《徐州市市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设管理办法》(徐政规〔20174号)的文件规定,2018年以后新建小区的配套社区服务用房、养老服务用房,所有权归所在地区人民政府,由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办理首次登记时直接登记至区人民政府名下。

    综上所述,建议1:将2018年以后移交的社区服务用房、养老服务用房纳入国有资产规范管理,逐一登记造册,健全移交流程,办理相关产权证明,防止因管理不善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建议2:在满足社区日常服务的前提下,将闲置的社区用房用于开展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国办函〔2023121号),聚焦群众多元化的需求,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有机嵌入社区、公共服务项目延伸覆盖社区,利用闲置的社区用房资源,统筹调动社会资源,积极探索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多样化建设运营模式,健全优质普惠公共服务向社区延伸下沉的体制机制,有效盘活利用社区用房存量资源,让社区嵌入式服务可持续发展,实现社区由政府输血自我造血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