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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云龙区河湖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议
代表姓名
办理状态
周法庭
详细地址:徐州市新安路11号徐州市市场监管局
内容:

近年来,云龙区综合施策,生态文明建设力度越来越大,美丽家园逐步成为现实,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提升。然而,在河湖生态环境保护上仍有进一步改进的地方。如:

一、河湖富营养化现象仍然存在。新城区范围内河流、故黄河每逢夏季有小面积发生蓝藻现象。

二、非法捕捞现象时有发生。仍有部分人从事电鱼、锚鱼行为。

三、河流内养殖行为仍然存在。在公共河道围网养殖行为对水体保护造成不利影响。

四、水体养护有待进一步科学化。春季打捞水草过早,不利于鱼类产籽、觅食,也不利于水体自我净化,同时耗费大量人力财力,形成了有的河里水草捞光,有的河里还要特意种草的怪现象。河湖在暴雨后出现鱼类死亡,打捞不及时腐坏变臭。

  鉴于此,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是排查河湖污水入口。坚决阻断未经净化直排现象,对随意排放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二是严查非法捕捞行为。增加巡查频次,设立有奖举报制度,对举报的非法捕捞行为及时前往现场取证、查处。

  三是清理私自养殖行为。对在公共河道等水域私自养殖的予以清理,并防止类似事情再次发生。

  四是科学制定水体养护计划。待鱼类产籽期后,水草自然烂根时再行打捞,无需刻意尽数捞净,尽量保持水体原生态。及时打捞死亡鱼类及飘浮垃圾,保持水体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