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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培训机构关停“跑路”消费者维权难的应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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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善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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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双减”政策和国家对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出现部分校外培训机构突然关停、预付学费退款难等情况。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及消费者合法权益,建议解决方式如下:

一是监管部门调解。在接到受害人的投诉、反映问题后,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主管部门要介入调解,对相关违规机构进行监督、责令改正;二是民事诉讼。在协商无果、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情况下,法院部门应积极回应群众的司法需求,帮助消费者理性高效维权。同时也是贯彻新政,规范教培机构的经营,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三是公安机关查处。遇到校外培训机构“跑路”情形,可视情况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查清事实,相关教育机构是否存在合同诈骗、职务侵占、偷税等刑事犯罪问题,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不受损失。

同时,建议政府主管部门要制定出台相关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政策,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将消费者的高额预付学费纳入到监管体系中,增强培训机构在财产安全、公众安全、履约行为等方面的保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