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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政策 促进我区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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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巩民 已办结
详细地址:和平路尚仕名邸写字楼D1-18楼
内容:

普惠性幼儿园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提供普惠性服务的幼儿园。我区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占比约60%,在推动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缓解幼儿“入园难”“入园贵”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8年11月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为今后学前教育发展确立了基本方向和发展目标。目前,我区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发展,面临以下几个较为突出的问题: 

1. 保教费收费低,幼儿园房租高。 

2. 我区民办普惠园最高收费仅546元/人/月,在全省属于较低水平,且五年未上调,与此同时,幼儿园人力成本支出的不断提升,占到保教费85%以上,导致一些幼教集团陷入运营困境。许多未按规定移交的小区配套园年租金在20-80万元,且合同到期后大幅度提高租金,增长幅度在50%-500%,直接影响普惠园工作开展,间接加重了家长教育成本。 

3.民办教师与公办教师福利待遇差距大,师资水平有待提高。 
目前我区仅个别幼教集团为所有教职工缴纳了五险一金,教师收入在2800-4000元/月(保育员收入在2200-3000元/月);其他幼儿园教师收入大部分在2000-3000元/月且绝大部分未缴纳五险一金或一金;幼儿教师工作辛苦,工资收入低,幸福指数差造成幼师流失不稳定,影响到办学质量。 
有关补贴资金存在发放不到位现象。 
各县(市)区生均教育经费等各项补贴不尽相同,我们云龙区补贴发放额度低于泉山等区且并非按幼儿园实际在园人数发放,而是按已录入系统的员额发放。补贴额度本来就不高,若不予发放或不足额发放将影响普惠园的运营。 
四、“校闹”现象日趋严重,已严重影响校园安全及正常教学秩序。 

幼儿园孩子小,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会不可避免出现一些伤害事故。虽然幼儿园基本上全部承担治疗费用并愿意依法支付一定补偿,但家长大多漫天要价,一次骨折事故基本要求赔偿在50万元以上,如果不能满足,会和社会人员一道采取“堵门”、“拉横幅”,在各种群里发布不实信息等做法,严重者甚至辱骂园长、老师,动手打人,逼迫幼儿园就范,而不是选择依法解决。 
建议政府出台相关规定,一方面约束幼儿园承担应尽责任,一方面避免家长不合理要求,杜绝“校闹”,确保师生安全。 
五、民办普惠园希望得到和公办园平等待遇。 
党中央国务院下发的《若干意见》已明确民办普惠园和公办园同属政府大力支持的办园范畴,我们希望未来民办普惠园能够和公办园一样获得平等对待,改变目前重公办轻民办,各类政策及补贴、评先评优等向公办倾斜的局面。 
六、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即禁止。 
民办普惠园虽有注册资金,且为民办非企业单位,从法律意义上讲,应该承担有限责任,但从实际运行看,幼儿园往往承担无限责任。作为法人类型的民办非企业,不是合伙,也不是个体。问题是:非盈利幼儿园,是承担有限责任还是无限责任?这一点对于举办者的重要性太大了,关乎身家性命。可是,目前这方面没有明确规定,存在法律空白。 
在工作实践中,我们也会时常经历“过度执法”或“权大于法”的现象,例如依据徐州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徐价费[2013]149号文,民办幼儿园收费办法应采用备案制,实际执行为一刀切审批制;0-3岁亲子教育目前国家没有相关规定,且在鼓励发展亲子教育,提倡有条件的幼儿园可以涉足亲子教育,因无具体规定,目前实施存在障碍。 
七、几点建议: 
1、根据办学成本制定收费标准及补贴政策。 
普惠性民办园收费标准通常在公办园收费标准上浮30%-80%,普惠园限价收费加政府补贴若低于生均培养成本,则普惠园很难办好(师资水平低,办学水平劣,保教质量差),最终受影响的是在普惠园入读的孩子们。建议以给予公办园的财政补贴按比率给予民办普惠幼儿园,让民办园的收费加政府补贴能略高于幼儿生均培养成本,使民办普惠幼儿园有充足的运营资金健康持续有品质发展。 

2、改善教师福利待遇,加强师资培训力度。 
教育、人保等部门应将民办和公办幼儿园教师,纳入统一的质量管理体系,在职称、评优、教师培训、社医保福利待遇等方面,民办园教师应获得和公办园在编教师同等待遇,并将民办园师资培训纳入国培计划,逐步建构适用于民办和公办幼儿园的平等、统一、共通的师资培训和工资福利体制。 
3、探索以发行教育券的形式资助幼教。 

教育券是在倡导机会均等和资源分配公平化的教育改革诉求下,发放给就读于公、民办幼儿园的幼儿。教育券由政府统一印制,由有入园要求的家长向政府部门申请获批后发放,入园注册时抵同额学费,幼儿园收取教育券后,到政府有关部门兑现等额现金。探索实施政府发行幼儿教育券政策,对需入园的学龄前儿童进行补贴资助。 
4、多形式支持举办优质普惠学前教育。 
经济条件好的县(市)区可以打“组合拳”,既给政策又给钱;经济条件一般的县(市)区可量力而行,多给政策少给钱;经济基础薄弱的地区,可以只给政策,采取公办民助的方式,既完成公办50%的比例和80%的普惠要求,又鼓励社会资本积极投资幼儿园,减轻政府负担。希望我区结合区财政实力,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办法。 
5、妥善处理未移交小区配套幼儿园问题。 
2019年1月9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并对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情况进行治理.在现阶段开展的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中,应按照 “一事一议”“、”一园一案”的原则,综合考虑历史原因,针对摸底排查出的问题,从实际出发,制定出有针对性、有效合法、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避免为完成任务搞“一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