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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详情
关于尽快修复部分老旧小区地面消防栓的建议
代表姓名
办理状态
王丽琴、祝化东 已办结
主办单位:区房产服务中心   协办单位:彭城办事处
内容:

        建南社区养育小区、兴隆社区建国小区都是老小区,原本为居民生命财产提供安全救护的地面消防栓现都处于报废状态,无法正常使用,存在较大的安全救护隐患,特别是有些小区(养育小区)消防车无法进入,消防栓的完好尤为重要,为此建议区有关部门尽快修复老小区内的地面消防栓。

答复:

王丽琴、祝化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修复部分老旧小区地面消防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徐州市消火栓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居民住宅区消火栓的建设经费和保修期内的维修保养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保修期满后的维修保养经费纳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经查,建南社区养育小区、兴隆社区建国小区都是老小区,两个小区均没有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目前,建南社区养育小区已在每个单元配备了灭火器,兴隆社区建国小区灭火器没有完全配备到位。

区房产服务中心将督促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等相关部门,重点对小区消防设施瘫痪、消防通道堵塞等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问题进行集中排查并提出整改措施,督促办事处加强对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做好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切实解决居民小区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

感谢您对我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